办理顺序
01
资格核验
逐项核对培育基础、细分市场年限、营收或融资等6项硬条件。
02
发展评价
使用当年真实数据测算发展评价,识别低于50分的主要原因。
03
证据准备
整理主导产品、细分市场、Ⅰ类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和市场地位材料。
04
属地申报
按照省级主管部门年度通知,在规定系统和时间内提交。
05
审核公示
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审核、抽查或公示,具体以属地安排为准。
先核对六项条件和发展评价,再按省级年度通知完成申报。
逐项核对培育基础、细分市场年限、营收或融资等6项硬条件。
使用当年真实数据测算发展评价,识别低于50分的主要原因。
整理主导产品、细分市场、Ⅰ类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和市场地位材料。
按照省级主管部门年度通知,在规定系统和时间内提交。
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审核、抽查或公示,具体以属地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