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周期
北京市2026年通知明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系统全年敞口、主管部门月度评价的方式。每月首日0:00至当月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企业应结合材料完整度选择提交月份。
在哪里提交
- 按工商注册属地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 进入创新型中小企业相应申报模块
- 参照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和申报资料清单模板填报
- 按照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通知上传佐证材料
提交前先完成三组核对
- 基础条件:企业规模、产业范围、合规和信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 评价指标:创新能力、成长性和专业化指标采用的数据是否有材料支持
- 直通情形:如适用高企、科技奖励、研发机构或股权融资等情形,证明文件是否仍然有效
材料之间要保持一致
- 申请表中的营业收入、研发费用和资产数据与财务资料一致
- 知识产权权属、有效状态和主导产品应用关系能够说明
- 职工人数、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使用相同统计期间
-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属地信息在平台及证明文件中一致
提交后的流程
区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审核、实地抽查、公示和公告,并于次月25日前将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公示期内的申诉和具体材料要求由企业所在区主管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