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

高企申报财务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不一致怎么办

先定位专项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之间的差异,再按真实业务和适用口径形成可以追溯的差异说明。

智撰科技政策研究

先核对哪几套数据

高企申报通常同时使用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上海市2026年高企通知明确要求企业比对申报财务数据与税务汇算清缴数据,存在不一致时上传《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

  •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总收入口径
  • 研发费用总额、境内研发费用及各年度分项金额
  •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主要产品(服务)收入
  • 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及其他可能影响研发费用的财务项目

差异不等于可以直接改成一致

出现差异后不能为了申报而直接修改某一套数字。企业应回到原始凭证、会计账簿、纳税申报调整过程和专项报告底稿,确认差异来自会计处理、税会差异、申报口径调整、前期差错更正还是统计期间不同,并由相应责任人员核实。

差异说明应写清楚什么

  • 列明存在差异的报表、年度、科目和金额
  • 说明各套数据采用的依据、统计期间和计算公式
  • 逐项解释差异形成原因,不使用笼统的口径不同代替事实说明
  • 附上能够支持差异的凭证、账页、申报表、调整表或底稿索引
  • 由财务、税务、研发归集和专项报告相关人员交叉复核

提交前的勾稽检查

  • 研发项目清单与研发费用明细项目一致
  • 研发费用专项报告与辅助账、财务账能够追溯
  • 高新收入明细与合同、发票、收入科目及核心技术对应
  • 纳税申报表的更正或调整已经留存正式记录
  • 申请书引用的所有比例均使用同一组已经确认的基础数据
参考文件上海市《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