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时间节点
- 2026年2月28日前已经申报在途的企业,按原政策执行
- 2026年3月1日至3月31日,北京培育平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模块暂时关闭
- 2026年4月1日起新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按工信部2026年新办法执行
企业先确认自己属于哪一种情形
- 尚未提交、准备在4月1日后首次申报:按新办法六项认定条件和发展评价准备
- 2月28日前已经进入申报流程:核对当批通知明确的过渡口径
- 现有资质即将到期:查看当年复核范围和复核标准,不把新认定材料直接替代复核材料
- 同时准备小巨人申报:另行核对当年国家及北京小巨人认定或复核通知
新标准准备重点
- 有效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基础
- 营业收入或融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及资产负债率
- 最近两年逐年研发费用金额和占营业收入比例
- 与主导产品相关、实际应用并产生效益的Ⅰ类知识产权
- 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地位和当年度专精特新发展评价
不要沿用旧申报书直接改年份
新办法调整了认定条件和发展评价框架。企业应重新建立条件清单、指标计算表和证据目录,按新通知核对财务年度、知识产权取得方式、主导产品口径和市场材料,避免把旧模板中已经变化的指标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