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
2026-07-09
申报或办理时间
企业线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截止:2026年8月3日

为高质量实施我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引导和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按年度计划安排,近期省工信厅将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山西省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8月3日。

三、申报条件

(一)满足《管理办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见附件6)

(二)申报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申报期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依据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等判定结果为准)。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方式,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在转跳页面登录后,在线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表单”、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并同步规范制作纸质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务必于2026年8月3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并向企业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初核推荐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核实确认后,做出现场核查符合性说明,填写现场核查表并加盖公章(见附件4),审核通过的向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进行推荐。

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中小企业相关科室(或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照《管理办法》和有关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和现场核实(申报企业须全部核查)。

(三)省厅评审认定

省工信厅对各市推荐企业的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实地核实(抽查企业数量不低于5%)、审议、公示等流程后,按程序公布认定名单。

附件